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总结推广2022年度学校各单位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一批兢兢业业奋战在宣传工作战线、为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塑造良好大学形象、提升社会影响力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大程度汇聚智慧力量、创新思路举措,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党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宣传工作优秀服务奖(集体、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宣传工作优秀服务奖(集体)、宣传工作优秀服务奖(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宣传工作优秀服务奖(集体)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将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主动谋划,面对急难险重宣传工作任务做到靠前指挥、身先示范。
2.本单位宣传工作组织保障有力,工作制度健全规范,人员队伍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履职尽责,与学校宣传部门协同配合有力有效。
3.不折不扣落实学校各项宣传工作任务要求,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思路举措,突出优势特色,在理论学习研究与宣传宣讲、对内对外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创建与校园文化建设、网络安全管理等某一个或某几个宣传工作领域中取得显著成效、形成有益经验、突出品牌效应,为推动学校整体宣传工作质量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工作优秀服务奖(个人)
申报人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承担学校或本单位安排的相关宣传工作任务,在理论学习研究与宣传宣讲、对内对外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创建与校园文化建设、网络安全管理等某一个或某几个宣传工作领域中做出积极贡献。
2.组织开展本单位各项宣传工作有序有力,能充分调动本单位师生关心、关注和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有一定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宣传工作思路举措。
3.具有较强的宣传工作业务能力素养,形成了有代表性的宣传工作相关理论研究或实践创新成果。
三、工作安排
1.校内各教学科研实体单位、管理服务部门(含机关、直属单位、书院等)均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自主申报。个人奖项由各单位根据奖项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集体奖项由各单位直接申报。各单位原则上最多申报集体奖、个人奖各1项,学部等体量较大单位的申报额度可酌情适当增加。
2.申报材料均须经本单位负责人(院系级党组织书记、管理服务部门等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党委宣传部。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七份)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闵行校区办公楼915室,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中楼1101室,联系人:杨雪薇,62232216、15121125370),并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2022宣传工作优秀服务奖”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xcb@admin.ecnu.edu.cn。
3.奖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前。党委宣传部将根据奖项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遴选,评选结果经网上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审议确定。
四、表彰奖励
华东师范大学宣传工作优秀服务奖是经学校批准设立的部门级专项奖,党委宣传部将根据学校部门级专项奖表彰要求组织相关表彰。评选出的优秀典型还将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相关评选活动。
附件1:2022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宣传工作优秀服务奖(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2022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宣传工作优秀服务奖(个人)申报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