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新闻宣传工作流程(2018年11月修订)
一、内宣工作流程
1、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宣传报道范围
学校层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办)负责宣传报道;
二级单位层面举办的国际会议、学术论坛等重大活动,由二级单位向党委宣传部(新闻办)提出申请,后由党委宣传部(新闻办)根据活动的重要性、新闻性等安排宣传报道;
二级单位层面举办的工作会议、小型学术论坛等常规活动,一般由二级单位自行安排宣传报道。
2、各单位内宣需求申请
除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外,会议、活动等的负责单位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党委宣传部(新闻办)提出宣传报道,需求申请。
邮件发送地址为新闻办专用邮箱ecnunews@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宣传报道需求申请”,正文需包含会议、活动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主要事项及联系人、手机号等具体信息;如有议程等会议材料一并附上。
3、内宣新闻稿的撰写与审核
学校层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一般由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安排校报记者直接起草内宣新闻稿,经分管副部长及部长审核后发布;
二级单位层面举办的国际会议、学术论坛等重大活动,一般由活动主办单位起草内宣新闻稿,经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经负责该活动报道的校报记者报送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将根据新闻报道规范进行必要修订和完善后发布;
二级单位自行安排的宣传报道,内宣新闻稿经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与相关照片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新闻办)投稿专用邮箱ecnuxb@admin.ecnu.edu.cn。
4、内宣工作规范
严格按照《华东师范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着“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师生成长成才”的理念,进一步遵循新闻报道规律、优化新闻报道内容、减少新闻报道数量、压缩新闻报道篇幅、提升新闻报道效果,多报道事关学校发展和教学科研的重要事项与活动,多报道反映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进一步优化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确定是否报道和报道顺序,校领导出席一般性活动不作报道。
二、外宣工作流程
1、外宣工作由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归口管理
学校所有的外宣工作由党委宣传部(新闻办)统一归口管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联系社会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学校师生以个人名义接受社会媒体采访的属师生个人行为,由师生自行负责。
2、各单位外宣需求申请
各单位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如需邀请社会媒体进行外宣报道,需提前10个工作日签报党委宣传部(也可与活动审批一并签报),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将根据活动的重要性、新闻性等安排外宣报道;凡未经学校审批的会议或活动一律不安排外宣报道。
签报内容需包含:具体会议、活动的背景、主题、议程、出席人员、是否已经学校审批以及拟邀请媒体等相关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外宣新闻稿、媒体接待等事项。
3、外宣新闻稿的撰写与审核
学校层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一般由党委宣传部(新闻办)根据会议或活动实际,直接邀请社会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或者直接向社会媒体推荐外宣新闻稿。外宣新闻稿由党委宣传部(新闻办)根据活动或会议牵头部门提供的素材直接起草,后经牵头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发给相关媒体,以避免信息错误等;
二级单位层面举办的国际会议、学术论坛等重大活动,经签报同意进行外宣报道后,由党委宣传部(新闻办)与活动主办单位协商社会媒体邀请、外宣新闻稿撰写等事项。外宣新闻稿由活动主办单位起草,经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新闻办),由党委宣传部(新闻办)修改审核后提供给社会媒体。如有实质性修改或改动幅度较大,需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再次进行确认。
4、各单位办学成果等外宣素材提供
为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办学成果和成效的外宣力度,请各单位及时提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相关成果,可将相关线索或者素材发送至新闻办专用邮箱ecnunews@admin.ecnu.edu.cn。
党委宣传部(新闻办)联系人:陈颖62231308,田波澜54345460。
党委宣传部(新闻办)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