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公共区域LED电子显示屏申请播放暂行规定(2019年6月修订)

发布者:学术报告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1029

校园公共区域LED电子显示屏(以下简称电子屏)指两校区户外电子显示屏幕,目前包括闵行校区华闵餐厅西外墙、闵行校区办公楼大厅、中山北路校门入口等公共区域设置的电子显示屏。

一、申请内容

  公告通知:重要学术活动、学生活动、会议及其它相关活动。

  宣传标语:重大时间节点的祝贺、欢迎等。

  图片(照片):校内外重大新闻、校园景观、师生活动、宣传图片、电子海报与展板等。

  视频:重要校园新闻、学术报告及其它重要活动的视频实录、flash动画海报、微视频、宣传短片、公益短片等;校外重要视频,如重大会议、重大事件、大型节庆活动、大型比赛等直播或录播,以及与学校相关的校外电视及网络视频等。

  二、申请要求

  1、内容积极向上,不含法律法规禁止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含商业内容,不含其它不健康内容。文字简洁清晰,语言规范,避免产生歧义。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2、图片(照片)清晰,像素较高,一般为JEPG格式,可制作成PPT,也可制作成视频;尺寸比例为4:316:9

  3、视频达到标清以上新闻、实录、直播之外的视频一般时长不超过3分钟wmv mp4等格式为主,不接受mpegrmvbflvmkv3gp等格式。

  4、图片(照片)、视频均需在申请表中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及姓名。例如:《丽娃河》,数学系大二:×××

  5、所有展示内容均需宣传部审核后统一播放,宣传部有权对内容进行适度修改,有权在不同时间、校内不同场所进行非商业性重复使用。

  6、相关资料一般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宣传部,临时安排的重要活动、突发或紧急活动除外。

  三、申请流程

  1、院系、职能部门等二级单位到宣传部网页下载并完整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公共区域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所需展示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须经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审核,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院、系、所加盖所属单位党委(总支)公章,职能部门加盖本部门公章)

  2、院系、职能部门等二级单位将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华东师范大学公共区域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及相关图片、视频等,一并提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闵行校区办公917室);或将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华东师范大学公共区域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扫描成电子版后,与相关图片、视频等一并发送至校党委宣传部邮箱(xcb@admin.ecnu.edu.cn,超过20M的超大邮件附件请发送下载链接)。邮件标题请使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单位名称的统一格式。

  3、院系、职能部门等二级单位如需播放展示临时安排的重要活动、突发或紧急活动,请将填写的《华东师范大学公共区域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资料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同时电话联系确认,并及时补交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华东师范大学公共区域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

  4、信息发布时限严格按照审批时限执行,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七天。

  5、党委宣传部收到申请后,经审核后予以播放,一般在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是否播放。(未收到回复的,请及时电话联系)

  6、院系或职能部门等二级单位举办的活动(包括学生活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确认后提出申请;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及下属部门举办的活动,由其指导单位负责审核确认后提出申请。

  四、时间安排

  闵行校区华闵餐厅西外墙: 7:10—8:0011:00—13:0016:30—18:00

  闵行校区办公楼大厅:   7:20—18:00

  中山北路校区东门入口:  7:20—20:00

  五、联系方式:

  联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54344716

  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917

宣传部邮箱:xcb@admin.ecnu.edu.cn

附:流程申请图

附:华东师范大学公共区域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区域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2019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