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逐步减弱了地域、国家、民族之间的诸多屏障,使得人才、信息等资源得以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从而带动世界范围内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更加频繁、密切。目前,许多大学将全球化、跨文化的观念融合到自身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职能中,联合培养研究生成为新时期大学培养国际化高端人才的一种全新方式。
作为中国一所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一直致力于推进国际合作,并把“国际化”作为学校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多年来,通过创办上海纽约大学、推进教师和学生的国际交流、创建联合实验室等方面的努力,华东师范大学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学术交流资源。这些资源不仅为提高教育教学与科研的国际化水平,实现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国际合作平台,让优秀的学生在与中外顶级专家的合作中迅速成长。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支持下,华东师大与法国高师集团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就在这方面取得了丰富的成果,探索出一条将深度科研合作转化成高层次人才培养资源的有效模式。
一、设立与运行
华东师范大学与法国高师集团(包括巴黎高师、加香高师、里昂高师)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早在2002 年,华东师范大学就与法国高师集团正式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决定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哲学、社会学等领域联合培养研究生。
中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包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个层次。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面向全国大学,从获得推荐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四年级优秀本科生中直接招收。参加联合培养项目的硕士研究生,除完成所在专业本身的培养计划外,须在其主修学科学习四门由法方教授来校讲授的课程。考虑到法语将成为学生赴法攻读博士阶段最主要的障碍之一,为了便于学生赴法后较快克服语言障碍,尽快适应在法的学习生活,联合培养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在华东师范大学学习期间还需修读500 学时的法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完成规定课程后,获得由法国高师和华东师范大学共同颁发的“高师证书”。
入选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同时在华东师范大学和法国高师的大学注册。培养年限为3~4 年,其中1 年在华东师范大学学习,2~3 年在法国高师学习。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由中法双方导师共同指导,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将同时获得两所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
二、收获与成效
十年来,中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在人才培养、教师交流、学术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就,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法国教育部时任部长就曾评价此项目为“中法高等教育合作的典范”。
从人才培养方面看,中法项目运行十余年来,招收了十三届共计287 名研究生。目前,已有九届196 名硕士研究生从中法联合研究生院毕业,获得了由五校共同颁发的证书,其中有97 人作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候选人赴法国学习,52 位博士研究生已毕业。中法联合培养的博士大多在中法双方教授指导下发表了较高质量的专业学术论文。据初步统计,已毕业的博士生共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180 余篇,包括在《自然》和《科学》上发表的论文。
从教师交流和科研合作方面看,中法项目开展以来,以学生作为桥梁和纽带,双方很多教授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推动了双方科研工作的发展。法国高师集团先后派出90 多名包括法国科学院院士在内的有较高学术声誉的学者来华东师范大学授课。华东师范大学也先后有近30 位教授应邀赴法讲学和研修。双方教授以人才培养为纽带,建立了密切的科研合作渠道,在化学、生物、哲学等领域,建立了多个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双方教授已开展了共同申请课题的深度科研合作。
2009 年5 月,高师集团旗下的里昂高师与我校联合成立“科学和社会联合研究院”。这是一个基于科研合作的跨学科、多领域的国际合作平台,进一步推进了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的完美结合,标志着我校与法国高师集团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更宽阔更深入的新阶段。
三、经验与思考
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是我校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战略。通过反思我们所积极推进的各类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特别是与法国高师集团的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我们认为,高效能的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取决于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对合作伙伴的选择决定着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能否长久和顺利地推进。合适的合作伙伴应符合以下四条标准:一是双方都具有强烈的合作意愿,在此基础上,进行互访、沟通和协商;二是合作双方目的要具有互补性;三是合作项目有助于双方教授研究工作的开展,这对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至关重要;四是双方不应受经济利益所驱动。
(二)建立健全沟通对话机制
在合作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由于合作双方教育体制及文化上的差异等原因,在合作中产生问题是不可避免的,真正成功的合作是双方具有不断地相互适应,不断地解决问题,不断地完善合作机制的能力。健全和流畅的对话和沟通机制可以及时有效地解决国际教育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此,双方校级层面建立了定期的互访机制,就中法项目的健康发展进行沟通和探讨;在院系层面委派学科协调员,即由合作院系分别指定联络人,负责协调本专业领域遇到的教学和培养问题。我校每年定期举行中法项目经验总结交流会,研讨解决项目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现在,华东师大与法国高师的合作已经从最初的“彬彬有礼”,发展到了一个可以开诚布公地进行讨论的阶段,这种状态对于合作的不断完善非常重要。
(三)建立良好的质量保障机制
质量始终是中外合作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中法项目的顺利开展,得益于项目伊始即建立了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宏观和微观相统一、常规制度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保障机制是保证研究生教育国际项目成功的关键。
在宏观管理方面,设立由双方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合作办学的培养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对培养质量进行跟踪,对可能影响质量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加以解决。
在培养方案与规章制度方面,双方在合作之初就需要针对研究生联合培养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详细规定研究生遴选、培养计划制定、课程设置、教师选派、教学形式、论文选题、论文指导和答辩方式、奖学金名额分配、质量保障等环节的具体规范,以保证合作办学目标的实现。此外,每个学生都需要和导师一起,在协调员的帮助下,制订一个详细的计划,其中包括学习的课程、研究的课题、论文的指导和答辩的方式,等等。
在动态管理方面,建立和完善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提供制度支持。例如,结合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特点,建立研究生月度报告制度、研究生与导师每周联系制度,对派出学生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发现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即时提供服务,即时化解矛盾,解决困难。迄今为止,合作双方对项目的质量都感到满意,这是该项目得到双方持续支持的重要原因。
相比具有如下的优势:第一,学生在双方学校共同注册,成为双方正式在籍的学生,可以更好地保证双方对学生培养质量的管理;第二,学生本身可以成为双方导师之间合作的纽带,促使导师的合作长期持续开展;第三,从中国大学角度来看,双学位联合培养的方式,使得学生并不需真正离开自己原来的学校和导师就可以接受国外大学提供的教育,这使得学校和教师更愿意把自己最优秀的学生推荐出来,而这一点也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以及国外的合作伙伴最愿意看到的。因此,双学位的联合培养是一种有生命、值得鼓励的研究生培养方式,并且成为大学将高层次人才培养融入深层次学术发展的一种有效模式。
《世界教育信息》 2013年第10期总第322期 P9-11 作者:陈群(华东师范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