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信仰危机问题如影随形,经济发展成就备受关注,而与此紧密联系的信仰问题也一直是中国社会各方面舆论与道德焦虑的核心。特别是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巨大发展与社会变迁的深层表现,利益分化、共识断裂的现象格外严峻。因此,在这样一个利益分化、却又要求深化改革的时代,信仰概念呈现为一个非常多元的现象,政治信仰、民族信仰、宗教信仰、文化信仰、国家信仰……与此同时,面对当下以及未来十年中国发展道路的讨论,有关信仰的问题也得到格外关注。因此,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度发展,必然推进中国信仰的重新建构;而中国信仰的重新建构,当然也是深入改革的重要动力。
理性而深入地研究、讨论当代中国信仰,对于中国社会形成价值共识,对于执政党的建设与信仰转型、对于社会诚信的构成、对于中外文化观念的进一步汇通、对于中国社会文化的建设与繁荣,均非常重要。
在超越了固有宗教学领域基础上,我们从信仰社会学维度反思当代中国改革开放诸问题,认为当前中国涌现以民族民粹主义、国家主义、政党基要主义为特征的三大信仰思潮,均与经济发展而信仰结构未能转型密切相关,由此构成了当代中国的“瓶颈式”改革难题。究其问题根源,主要出自于“主义信仰”的革命党信仰模式尚未完成向执政党信仰转型,难以民主方式践行信仰。为此,中国信仰之最彻底的问题——公共权力的信仰核心,应是基于公共权力祛魅之后的理性化,超越“信仰论政治”模式,建构政党国家对法律的信仰,进而使信仰转型成为社会文化建设与深入改革的深层动力。
具有普遍认同的信仰才能助推发展
“信仰”这一概念,是目前中国社会被使用最广泛,同时也是具有一定歧义的词汇之一。因此,人们在批评社会现象、深入改革之时,常常会从信仰的层面着眼,把其他社会问题与信仰关联。于是,当代社会舆论出现了与此紧密相关的三种观念:第一种是始于1980年代的信仰危机论,其次是议论多年的信仰缺失论,再次是近年呈现的信仰无用论。
信仰危机论,始于对文革时代、信仰作为一种权力工具等信仰现象的反思,其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中国虽有被称为“信仰”的精神,但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仰,进而导致信仰现象高度政治化。于是,当这种教义与社会真实经验相互抵牾之时,信仰危机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它以当时《中国青年》发表的《人生的路为什么越走越窄》的文章为起因,以人活着有什么意义的问题为基点,对改革开放、社会变迁以及经济发展提出了一个普遍性的价值要求,即一个开放公正的社会须以信仰为基础,社会经济的发展须以信仰的构建同步。
信仰缺失论,基于一种怀疑主义。它不仅是怀疑现实世界中的那些固有价值观念,而且还怀疑人类是否真能拥有长久和普遍的价值,怀疑那些充满了功利主义的信仰形式,最后把这种怀疑归因于信仰根本不存在,同时也要求去建构一种新的信仰。一般是基于宗教信仰判断,认为那种具有稳定且制度化宗教信仰体系,才能给人以人智慧、构成心灵上的抚慰,特别是能够基于宗教信仰进而构成一个社会普遍价值规范,基于信仰抽象建构为一个社会准则。至于信仰无用论,则是认为当代中国缺乏一个社会认同予以普遍支持的信仰体系。
信仰无用论,则是集中于对信仰之功利性或私人性的批评,认为那种以求神为依归的信仰方式,总是以“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信仰方式,局限于个人的现实利益欲求,在神人之间进行象征性的利益交换。就当前中国信仰的社会现状而言,这种功利性信仰诉求遭致的批评最为严重。中国人目前不缺信仰,各种信仰形形色色、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这些信仰太缺乏社会认同,太个人化了,所以即便有信仰,却无法构成对社会人群普遍性的价值约束,为此,有信仰的,却局限于私人认同,实际上等同于没有信仰。
如此三类信仰,事关中国信仰现状与复杂多变的信仰关系。无论是危机论,还是缺失论或无用论,实际上是“信仰焦虑”综合征。
中国信仰之所以会呈现如此复杂混乱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中国语境之中的“信仰”概念很有歧义,各种定义甚至会构成冲突;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经济发展超前、体制改革滞后所导致人们对信仰规范的强烈期待,进而使信仰成为改革开放以及未来十年中国深度改革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一个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的社会,是无法建立在一个没有信仰或信仰混乱的价值基础之上的。可以说,一个具有普遍认同的信仰结构,才能够与一个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的社会紧密联系。
信仰重构事关国家建设与认同感
不同的信仰及其功能的关键,在于不同的建构过程;而在此建构过程中,得以渗透进来的各种因素,诸如权力、利益、身份、族群等,也同时会借助于信仰的建构而成为信仰的内涵。由此观之,始于八十年代的信仰危机现象,实际上就是一种以象征权力作为信仰对象的危机,是这种信仰面对经济发展而消解了自身的神圣性所带来的危机,甚至是以经济发展替代了信仰,以为经济发展就是信仰本身。正是因为这种象征权力导致的危机,才成了一个普遍性问题及其整个社会的信仰危机。
所以,信仰曾经是权力的象征建构,那么,信仰危机就是象征权力建构过程的中断、以及这种建构能力的危机。在中国语境中讨论信仰问题,唯有进入信仰的建构及其实践过程,更能抓住信仰问题的实质,以“信仰问题”为核心,展开对中国问题的研究以及中国改革之如何深化。
当代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正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再转型、再变迁。经济发展、社会运作等模式,均需要一个更深入的改革与开放。在此背景之下,不同社会力量都在寻找各种思想资源,以论证自身的改革话语——有向中国传统寻找思想资源的;而向西方寻求思想资源的群体则更多,不一而足。所有这些充满价值观的思想流派所强调的,都是中国的改革应当向哪个方向进行。这些话语的建构,表面上似乎都不在讨论信仰的问题,但是,都与中国信仰紧密相关。因为,信仰重建能够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提供神圣化的象征权力。
面对如此现状,信仰问题既关乎个人的精神关怀、社会运行的价值规范,同时也是政治改革、深度开放的基本内涵,不得不呈现如此复杂的格局。从此层面而言,信仰危机现象事关国家建设与中国认同,早已是中国未来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不可忽视。
这些现象都在提示着一个重大的问题:政府在成为经济利益主体的时候,是否还能够继续成为意识形态信仰的象征主体?这就是当代中国信仰,或者是主导、制约中国信仰的根本性问题。它说明了,在继续强调政治意识形态主导性地位的同时,如何把社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以意识形态信仰为基础,转变为以权力合法性为基础、以信仰为社会公共资源。这就是当前中国制度改革、民主建设的重大动力问题。
这既关乎个人的精神关怀、社会运行的价值规范,同时也是政治改革、深度开放的基本内涵。从此层面而言,信仰危机所导致的信仰焦虑,事关国家建设与中国认同,早已是中国未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不可一再忽视。
信仰构成离不开社会平等、公正和有序
表面上看,信仰问题似乎是一个意识形态的建设过程,以为抓紧思想品德的教育就可以见效了。然而,当代中国改革的特点是,以传统人文学者为主导,发起的一场又一场观念的变革。过去那种靠观念支撑的改革已经失去了存在土壤,接下来的改革,围绕的是法律和权利的实现,而不是观念和理论的讨论。对法律和权利的解释,是政府权力不断受到来自公民社会的挑战。所以,执政党的信仰和国家信仰能否在宪政与法律层面分别建构,执政党的信仰能否与国家信仰在党章和宪法层面上予以不同的定义方式,而使国家信仰的建设与国家建设紧密联系。
马克思主义或者无神论的思想,无疑是执政党处理宗教信仰与社会公民信仰关系的基本原理,同时也是执政党重构信仰的理论基础。在论述社会主义政党与宗教关系的时候,曾经有人主张宗教信仰是公民私人的事情,只有革命政党的信仰才是公共的事情。如此强调,无意中就把有神论和无神论在国家中放到了一种彼此对立的可能上;如果无神论作为执政党意识形态合法性基础的话,无形中就可能与宗教信仰的有神论者处于一种可能对立的状态。
对此,学术界曾经提出有信仰分层的概念,在中国信仰的总体结构中,分出有政治信仰、国家信仰、文化信仰、宗教信仰等层面。关键的是,这不同层次的信仰关系如何处理,使用法制的关系来处理,还是用领导人的文件、政策、说法来处理,或者是基于相关规定,这是有待于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可以这样认为,中国要完成转变,信仰重构很重要、很全面,这不仅事关国家信仰建设,也同时事关中国社会的公共信仰以及文化的建设与繁荣。
因为,信仰与不同信仰之间的认同方式,无论是国家特性的定义方式,还是公民的认同方式,它们既可揭示信仰与国家关系及其政治权力中社会运行结构的基本机制,同时亦包括和体现了国家政治秩序的内在运行机制和动力机制。就此国家特性和公民信仰认同之间的特殊关系而言,中国未来信仰的定义方式,既意味着公民个人信仰的身份界定,同时也将决定于执政党在公共信仰层面的定义方式。
目前,中国国民的精神关怀状况是,虽有一定的政治信仰基础,以及以私人欲求为核心的其他信仰,但前者公权力太强,后者也缺乏大多数公民的认同,进而缺乏政治权力与公民社会的民主建设作为基础。正是由于权力独断的信仰危机,出自于人们对权力的不信任,因此,解决这种信仰危机的方法,表面上是国家信仰的建构,实质上还是国家权力的民主化与理性化建设。特别是信仰关系中有关法律和权利的解释,应当包含了人们对法律和权利的信仰及其要求。所以,与信仰紧密相关的政治改革与民主建设,其核心问题应当是:执政党与国家权力究竟应该是民主化,还是基于信仰的神圣化?而信仰及其实践关系,就其信仰社会学实质而言,也不仅仅是一种权力观念与信仰对象的问题,在其更深的层面,这是一种与信仰紧密相关的法律与权利如何实现的问题。
换言之,既要解决各个层面的“信仰焦虑”问题,也要解决信仰实践与信仰认同的建构方法问题。而解决公共权力层面的“信仰危机”,应该用透明的“民主法治”观念。所以,中国信仰之最彻底的问题,乃是公共权力的信仰核心,是基于公共权力祛魅之后的理性化,对法律的信仰。
由于民主社会不是一个共同体或联合体,其意思是指“它受共享的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支配。对于秩序良好社会的公共理性来讲,这一事实十分关键。”因此,可以说,崇高的信仰构成,离不开一个好的社会:平等、公正、有序。这说明未来中国信仰转型的社会模式,实际上就是一种信仰与公共权力的特殊关系,以及处理这一特殊关系的特殊方法。依据信仰社会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不同的神圣观、超越观,导致并促使不同信仰的建构模式,甚至是不同内涵的权力观与国家观,也会主导或主宰了不同信仰类型的建构。解决国家政治层面之信仰危机的基本方法,是法制;解决宗教层面合法性危机的基本方法,是多元共治;解决社会信仰缺失,则是信仰对话与信仰实践方式的民主与自由。在此层面上可见,那种单纯依靠信仰强化,并以之作为中国未来改革的某些主张,必然会再度走入信仰危机或信仰焦虑的死胡同。
中国信仰层面的社会文化建构,其实就是公民信仰的成型。一个强大的国家不仅仅需要发达的经济,同时也需要有信仰的公民与公共的信仰。这也是国民经济与社会文化健康发展的基础。
(李向平 历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
《新闻晚报》 日期:2013年4月13日 版次:B05 作者:李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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