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齐卫平执笔:发挥好人民政协的凝心聚力作用

发布时间:2013-03-25浏览次数:43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实现形式。发挥好人民政协的凝心聚力作用,是党中央提出的要求。凝心,就是要使全体人民的思想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上;聚力,就是要使人民群众的实践汇聚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所有的工作都要落实和体现在凝心聚力的作用和效果上。
  (一)从组织属性看。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这一组织属性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之初就有明确界定。在党的执政实践过程中,人民政协不仅发挥了各政党、各团体、各民族联合起来建立新中国的作用,而且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显示了团结方方面面力量的政治优势。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对人民政协作出崭新的概括,指出统一战线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在新形势下,我们党将统一战线扩大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这个联盟存在的实际载体,担当着将所有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紧密团结在一起的使命。人民政协属性的定位决定了它是一个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增添新力量,能够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注入新活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人民政协这样一种组织形式,人民政协的组织属性赋予它象征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的意义,人民政协凝心聚力的作用是由其组织属性决定的。
  (二)从成员构成看。人民政协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属性决定其成员构成的全面性。政协委员来自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各民族、各界别、各阶层以及宗教界人士。这样的成员构成,显示出人民政协广泛的代表性和人才荟萃的特色,体现出人民政协巨大的包容性和资源丰富的优点,表明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一切社会成员无论来自哪个民族、哪个党派、哪个团体、哪个阶层,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有没有或有哪一种宗教信仰,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都能够和谐相处。因而,人民政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政协委员肩负着联系各自代表的群体的任务。政协委员通过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表达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畅通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从而为执政党建言献策,分忧解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工作机构,人民政协具有资源整合、利益表达、关系协调的重要功能,对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人民政协的成员构成,使它的组织形式与其他团体组织相比,有着独特优势。人民政协的覆盖面和包容性要比其他团体组织更广泛更丰富更全面,政协委员构成的独特优势,使人民政协组织具有亲近群众、贴近实际、关爱民生、注重民意的工作特点,是执政党坚持党的宗旨和贯彻群众路线不可缺少的。
  (三)从工作任务看。自觉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工作,是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要求。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任务,主要体现在坚持“两大主题”、履践“三项职能”和促进“五种关系”和谐的职责等方面。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是人民政协凝心聚力的工作原则。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产生的历史依据,也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团结和民主对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显得尤其重要。没有团结就散了人心,没有民主就缺了动力。只有坚持把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始终贯彻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实现团结来发展民主的基础,以发扬民主来加强团结的力量,才能彰显人民政协凝心聚力的特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凝心聚力的工作路径。政治协商有助于提升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水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民主监督有助于建设廉洁政治,保障权力公正公平行使;参政议政有助于汇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发挥有序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是人民政协凝心聚力的工作效能。人民政协机制的设置,为妥善处理这五种关系搭建了宽阔的工作舞台。执政党和参政党、汉族和少数民族、这个那个界别和阶层、不同宗教团体、所有国外境外炎黄子孙,都可以通过对相应的政协委员代表反映和表达利益诉求,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消弭矛盾,寻找共识,扩大沟通,增进理解,实现团结。
  (四)从民主形式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指导下,成为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最先明确提出人民政协是一种民主形式的观点。他指出,人民政协“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江泽民同志从民主政治建设的角度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行论述,第一次使用了“两种民主形式”的提法,即:“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和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两种民主形式的概括,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色。两种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更能真实地体现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创造了民主广泛性与有效性的制度载体,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构建了社会共识的生成平台,有利于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利益诉求得到兼顾;联接了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统一关系,有利于弥补代议制度的不足;形成了权力运作与公民参与的互动机制,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发扬。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当代中国,人民政协不可替代的作用集中表现在其独特的民主形式上。民主协商使民意的充分表达有了更可靠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拓宽了民主形式的途径,丰富了民主形式的资源,创新了民主形式的方法,有助于人民政协凝心聚力作用的更好发挥。

  《求是》期号:2013年第06期作者: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齐卫平执笔)
  链接:http://www.qstheory.cn/zxdk/2013/201306/201303/t20130316_2170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