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社会稳定既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且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决定》提出,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一方面,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使人民群众的意见能够充分表达出来,以便能够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针对各种因素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还要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决定》强调,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现在,有相当一批新进入领导班子的干部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些担任领导工作多年的干部,群众观点也有所淡漠,很少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党的群众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受到削弱,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受到影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这种状况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我们党无论在执政前还是执政后,密切联系群众都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而脱离群众都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危险。《决定》提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宣传教育,积极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改进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和激励群众共同前进。
八、关于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国际联系日益广泛。《决定》强调,我们党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领导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作出贡献,就必须正确应对国际局势,妥善处理国际事务和国际关系,为现代化建设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决定》提出加强党在这方面的能力建设,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是着眼于内政和外交的相互联系来思考和对待执政能力建设的。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领会。
第一,要提高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进行战略思维的水平。《决定》强调要用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科学把握世界的深刻变化及其特点,做到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内外兼顾、趋利避害;善于从国际形势和国际条件的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方向,用好发展机遇,创造发展条件,掌握发展全局。
第二,要掌握处理国际事务的主动权。《决定》强调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永远不称霸,坚持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伸张正义,支持公道,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恐怖主义;正确处理大国外交、周边外交、发展中国家外交的关系,主动参与多边外交活动,积极在联合国等重要国际组织中发挥作用;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互利合作。
第三,要不断提高同国际社会交往的本领。《决定》强调要全面认识和把握国际因素对我国的影响,坚持以冷静观察、沉着应对的方针和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的精神处理国际事务;加快熟悉和善于运用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积极参与有关国际事务和国际规则的磋商和制定;妥善回应国际社会对我国情况的关注,进一步推动形成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舆论环境。 第四,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决定》强调要始终把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针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新情况,抓紧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建设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确保国防安全,是党执政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面临的崭新课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党肩负的神圣使命。这些问题都很重要,都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然涉及的重要问题。但这些问题又无法完全纳入到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中去,所以,《决定》第八部分末尾,在阐明了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之后,采取空一行加以间隔的形式,分别对这些重要问题作了论述,表明了我们党的原则立场和任务要求。总起来说,就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中,要始终坚持把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香港、澳门事务,坚决反对和阻止外国干涉势力插手两岸事务,坚决反对和遏止“台独”分裂势力,坚决粉碎一切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图谋,坚定不移地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九、关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执政能力建设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连接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决定》强调,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各方面建设成效最终都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同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理论武装工作结合起来。《决定》强调,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继续进行大规模干部培训,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同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结合起来。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能不能不断培养出优秀的领导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政党、这个国家的兴衰存亡。我们党要完成执政兴国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一起抓,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使我们党真正成为优秀人才密集的执政党。《决定》就此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强调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等,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强调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要培养选拔胜任重要岗位的年轻干部,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领导工作的能力。强调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反对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强调优化领导班子素质结构,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重视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强调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决定》还特别强调,要逐步加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优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的结构,这有利于改变党委、政府工作是“一线”,人大、政协工作是“二线”的片面认识,真正把各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建设成为精干、高效的领导集体。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同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结合起来。我们党是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的统一整体。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执政的基础。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已经和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给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为此,《决定》强调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要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点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中发展党员,同时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同不断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结合起来。《决定》强调,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要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等。这些重大改革举措,吸取了来自基层、来自实践的新鲜经验,体现了改革精神和时代精神。《决定》还强调,要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严肃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同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决定》强调,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坚决反对骄傲自满、铺张浪费。《决定》还特别强调,从中央做起改革会议制度,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切实改进文风。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干部搞调查研究,要注重实效,轻车简从。
《决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求各级党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决定》还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这次全会作出的关于给田凤山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严厉惩处一切腐败分子的坚强决心。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执政兴国的历史重任,必须加强全党的团结,加强党同人民的团结,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我们一定要牢记邓小平同志关于“从现在起到下世纪中叶,将是很要紧的时期,我们要埋头苦干”的教导;牢记江泽民同志最近在给中央政治局的信中关于“我们要坚持理想、坚定信念,抓住机遇、埋头苦干”的教导,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党的团结和党同人民的团结,不断战胜可能出现的各种挑战,不断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这样,我们党、我们国家、我们军队就一定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中华民族就一定能够实现伟大复兴。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08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