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丨赵健:汇聚教师队伍建设“源头活水”

发布者:陈春常发布时间:2021-06-06浏览次数: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教育对外开放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学校近些年发展迅速,这些学校的成长发展,不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教育选择,也是中国教育吸收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经验、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在这一领域中建设一支既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又具备国际化视野,既能灵活、有效地运用各种本土的和国际的教育资源,又能将立德树人贯穿于国际化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教师队伍,是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工作。


把握政策机遇


  这里所说的“国际学校”,是指招收中国籍学生、具有国际化办学特征的中小学,其主体是民办学校。随着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水平逐步提升,国际学校的数量与日俱增,国际学校面临一些新的办学机遇与挑战。

  一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加大对国际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校的管理力度。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这从教材和课程两方面对国际学校提出了规范化的新要求。另一方面,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将在基础教育领域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这也为国际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可以说,对于国际学校,这是一个挑战和机遇并存的时代。只有抓住机遇,练好内功,国际学校才能行稳致远。


找准现实问题


  国际学校教师队伍由中国籍教师和外国籍教师构成。

  先来看中国籍教师队伍。国际学校中国籍教师的来源主要是国内高校外语专业、对外汉语专业学生以及其他专业外语水平较高的学生和海外归来留学生。总体来看,这些教师入职前教育和国际教育的系统训练无疑是偏少的。由于发展迅速、定位特殊、适岗师资的国内供给不足,一些国际学校更看重教师的海外学校学历或其持有的境外教师执业资格(如英国教师资格、国际文凭教师证书、TESOL国际英语教师资格等),对我国的国家教师资格重视不够。在教师的专业发展上,由于流动性较大,国际学校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持续投入动力普遍不足,适合学校办学定位的培训资源也相当欠缺。更重要的是,相较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成熟的培训体系、职称体系、荣誉体系,民办国际学校教师尚缺乏系统的职业生涯发展体系。为此,新修订的《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或者教学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者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民办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档案,记录教师的教龄、工龄,在培训、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权利保护等方面,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与公办幼儿园、中小学聘任的教师平等对待”。这些规定有助于解决民办国际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再来看外籍教师队伍。尽管《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规定了“外国语言教学人员”的工作经历和学历学位要求(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许多优秀的外籍教师也在国际化办学过程中带来了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但基础教育阶段外籍教师无证上岗、专业能力欠缺、在教学过程中发表不负责任言论和观点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中国教师的师德师风要求难以从制度上覆盖到外籍教师。去年疫情期间,很多外籍教师流动受阻,采用线上方式授课,外籍教师管理面临新的问题。为此,新修订的《实施条例》强调,民办学校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籍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应当遵守教育和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建立长效机制


  民办国际学校培养的是中国人,立德树人同样也是这些学校的根本任务,帮助民办国际学校达成这一根本任务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分内之事。建立国际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国际学校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

  建立长效机制需从三个层面着手。第一,政府层面。一是严格落实中国籍教师的中国教师资格证持证上岗制度,探索外籍教师在中国执教的资格认定制度,强调国家教师资格不可替代的底线原则,这是确立国际学校“中国学校”属性的核心。二是逐步建立健全国际学校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国际学校须及时备案已签约教师信息,依托系统记录中外籍教师在中国国际学校的从教经历,特别是师德师风情况。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师范大学建立有关国际化发展的智库,加强领域研究、政策分析和追踪评估,并试点开设国际化教师培养的专业学位。四是指导和扶持国际学校行业共同体建设。

  第二,行业层面。国际学校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协会,应在政府指导下肩负起建立、建设国际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的责任,通过界定共通的专业知识、设定行业规范、订立教师发展的行业标准或指南,推动专业认证制度的完善,并借鉴我国教师职称体系和国际上成熟的职业资格等级体系,开发适合于国情的国际学校教师发展进阶体系,促进国际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导向明确、发展有序。同时,国内师范大学应积极参与对这一新兴教师群体及他们从事的国际教育的研究,并与国际学校及行业平台携手,将我国国家课程标准和国际学校的办学特色有机融合,打造贴近国际学校办学需要的教师专业发展项目。

  第三,学校层面。国际学校一是要对各校的教师发展做顶层规划,建立学校学费收入和教师发展投入的约束性标准;二是要建立学校教师队伍发展需求评估模型,对教师发展的目标要求、资源需求与学校办学目标进行整体思考和设计;三是要在以往与国内外高校或其他教师培养机构合作的基础上,建立校内教师专业共同体,打造学校的校本专业发展平台,形成一个不会被“带走”的“教学专业知识库”,这不仅有利于教师群体的专业成长,更对国际学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

  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这一准则不仅适用于公办学校,它同样是国际学校发展的根本遵循。抓住了教师队伍建设这个枢纽,我国的国际学校就能在新一轮发展契机中,展现出盎然春意和勃勃生机。


   

作者赵健(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丨中国教育报

编辑丨梁欢

编审丨戴琪 李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