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梅:智慧城市为人民

发布者:陈春常发布时间:2022-02-24浏览次数:34

   2008年IBM公司首次提出“智慧城市”概念,运用以物联网为核心的技术促进城市子系统之间协同运作,包括交通通讯、安全、公共卫生、能源、供水、垃圾处理、电子政务、商业服务、经济发展、住房、社区参与等众多领域。智慧城市承诺通过使用数据和技术,作出更好的决策,改善城市生活质量。智慧城市被视为应对21世纪全球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带来的挑战的技术解决办法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旋即带来世界各地建设智慧城市热潮,采用传感器、测量装置、摄像头和其他监控技术,无孔不入收集数据,结合云计算、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管理城市,提供服务。

  于是城市变得越来越智慧:城市不断部署技术,扩大政府、企业和和其他组织对个人数据的收集。一方面,这些数据可以用于提高社会福祉:公共卫生管理和疫情防控、改善交通、提高基础设施效率、节约能源、提供便捷服务、破获案件逮捕罪犯等。另一方面,这些数据包括城市居民的个人活动、个人身份乃至个人生物特征等详细信息,而这些数据可能被泄露、被滥用于许多有害之处。新冠肺炎疫情更加速了城市各种追踪技术平台、终端和应用程序的广泛使用,在高效便捷的同时,也带来过度采集和保存信息、侵犯个人隐私和信息滥用的问题。智慧城市数据收集和监控的范围日益扩大,甚至记录曝光每一个闯红灯的人、每一个不做好垃圾分类的人。智慧城市技术日益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需要反思城市越智慧越好吗?

智慧城市建设不应一味依赖技术

  格林提出一个替代性方案,即“足够智慧的城市”,将技术重新定位为改善城市生活的手段,而不是目标本身

  在追捧智慧城市的热潮中,哈佛大学应用数学博士、现任密歇根大学公共政策学院助理教授本·格林所著《足够智慧的城市:恰当技术与城市未来》 一书,冷静思考技术的局限,分析智慧城市在应用技术时产生的不良后果,提出城市应该力争做到“足够智慧”而不是一味追求“智慧”,并指出应该怎样做才能确保技术帮助创造一个更加宜居、正义、公平和创新的城市未来。

  开篇伊始,格林首先批判当前智慧城市建设因为戴上了“技术障目镜”而走上歧途,把技术视为解决一切城市问题的灵丹妙药,奉行效率至上,忽视城市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对于城市能够如何和应该如何产生狭隘的认知。格林指出,为社会问题追求客观的技术解决方案的危险,将会导致徒有其表的智慧城市,智慧表面之下却充斥着不公正与不平等。格林分析美国技术障目镜主导下智慧城市建设出现的种种弊端,例如自动驾驶汽车占据城市交通优先地位,却忽视了行人和骑车者的交通需求,把交通效率置于可步行性和社区活力之上;又如,警察利用算法协助警务,由于训练算法的犯罪历史数据带有种族歧视,导致算法合理化已有的种族主义的警务实践;再如,低收入人群无法拒绝使用免费无线网络服务,其代价是个人数据被收集、储存、传播和分析,用于营销、数据倒卖、数据歧视等不当用途。

  有鉴于此,格林提出一个替代性方案,即“足够智慧的城市”,将技术重新定位为改善城市生活的手段,而不是目标本身,技术必须与其他形式的创新和社会变革相互配合。足够智慧的城市不是把城市视为优化的对象,而是把政策目标放在首位,认识到人和制度的复杂性,从整体上考虑如何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足够智慧的城市不盲目追求效率和连接性,而是认识到城市只需“足够智慧”即可推进社会政策目标。

  格林曾在纽黑文和波士顿市政府工作,并与孟菲斯、旧金山和西雅图等市政府密切合作过,就城市如何采纳、使用和管理技术提供建议。政府部门实践工作经验让他认识到,“当我致力于用技术来改善城市政策和城市生活时,我发现最大的挑战是政治和体制,而不是技术。”在书中,格林介绍美国建设足够智慧的城市的成功案例,包括哥伦布的产前保健、巴列霍的参与式预算、约翰逊县的前瞻性社会服务、西雅图的监控条例以及纽约的数据演习等,论述如何结合技术与非技术手段建设足够智慧的城市,使其成为宜居之城、民主之城、公正之城、负责之城和创新之城。最后,格林总结了建设足够智慧的城市的五个基本原则:解决复杂的真问题,而不是人为简化的假问题;让技术服务于社会需求与政策推进;政策与项目创新改革优先于技术创新;保障技术的设计与实施能够促进民主;发展政府部门使用数据的能力与流程。

对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启示

  只有带着人民的智慧去寻找智慧城市的建设方案,我们才能实现智慧城市为人民,智慧城市人民建。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速度和规模引人瞩目。自2013年住建部公布首批90个智慧城市试点以来,至今公布了三批试点城市,数量达290个。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100个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截至2018年末,中国有700多个城市(含县级市)提出或在建智慧城市。2020年,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有序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短短十多年间,中国从借鉴国外智慧城市做法迅速成为世界智慧城市建设大国、智慧城市创新的主要试验场、具有世界规模最大的智慧城市产能市场。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总规模从2015年的700亿元激增到2020年的2.4万亿元。智慧城市已经成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热点。

  在如火如荼的智慧城市建设热潮中,《足够智慧的城市》对智慧城市的批判性分析不啻为一剂清醒剂,值得思考与借鉴。

  首先,建设智慧城市不应把追求效率作为唯一目标。高效带着客观和社会最优的表象,但实际上却可能产生意料之外的不公正的影响。例如,高效的电子支付忽视了无法使用这项技术的群体的需求。不是所有的低效都要被消灭,我们需要区分纯粹低效和有益低效,例如公众参与的过程看似低效,但是对于城市公平正义必不可少;再如城市步行、骑行等慢行交通看似不如汽车高效,但却是人性化城市应有之义。因此,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提供容纳低效的空间,并促进有益低效。

  第二,智慧城市建立在数据特别是个人数据的基础之上。现在城市每天产生的数据量与整个人类历史直到2007年所产生的数据量一样大。在人类历史上,政府、企业和社会从来不曾像今天掌握如此多样、如此全面、如此海量的个人数据。广泛的数据收集以及分析数据所产生的知识威力巨大,可以对人类的行为、欲望和本质产生全新认识。哪怕数据不包含姓名或证件号等足以识别个人的信息,但是当不能识别个人信息的数据汇总之后,辅以大数据分析手段,就可以揭示人们的行为模式,推断个人身份和隐私细节,甚至预测个体偏好和未来行为。例如,对不包含个人信息的共享单车行程数据汇总分析之后,可以推断出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之地。故而智慧城市必须解决隐私保护和数据收集、储存、传播和使用之间的矛盾。

  第三,城市今天部署的技术具有长期广泛的社会影响,定义未来的社会契约。目前智慧城市技术已成为增加监控、提高企业利润的隐蔽工具。人们对于哪些个人数据被收集和储存、数据如何被使用、谁拥有这些数据知之甚少,更缺少控制权。智慧城市建设热潮将个人数据安全置于风口浪尖,需要采取坚定保护个人数据和隐私的措施和行动,完善智慧城市的治理体系,正如习总书记指出的,“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要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要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足够智慧的城市》提醒我们一个关键问题,智慧城市为谁而建?智慧城市需要做到以人为本,实现技术服务于人的目的。人民对于智慧城市的技术开发、数据获取和使用应该具有发言权。只有带着人民的智慧去寻找智慧城市的建设方案,我们才能实现智慧城市为人民,智慧城市人民建。

  (作者:李丽梅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博士,副教授,《足够智慧的城市》中文译者)

 

拓展阅读

什么是新型智慧城市?

  新型智慧城市经历了三个阶段,包括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和新型智慧城市。

  数字城市是城市信息化发展初级阶段的产物。以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数据)为支撑,采用GNSS、RS、GIS技术,以可视化方式再现城市“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系统的各类资源的空间分布状况,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种方案进行模拟分析和研究的城市信息系统体系。

  智慧城市通过互联网把无处不在的智慧传感器连接起来形成物联网,实现对物理城市的全面感知,利用云计算等技术对感知信息进行智能处理和分析,实现网上“数字城市”与物联网的融合,并发出指令,对包括政务、民生、环境、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活动等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化响应和智能化决策支持。

  新型智慧城市的目标就是要实现资源驱动发展到创新驱动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转型,以创新引领城市发展。实现“互联网+”、时空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融合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消除孤岛现象。实现城市管理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这是我们新型智慧城市的基本目标。

  新型智慧城市新在哪里?智在哪里?

  新理念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服务化理念,一切为了服务,一切都是服务,以人为核心,成为新型智慧城市的基本价值取向。

  新思维是“互联网+”思维,(时空)大数据思维。要认识互联网、适应互联网、使用互联网,一切靠(时空)大数据说话、凭(时空)大数据决策。

  新方法是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方法。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个复杂巨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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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李丽梅(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博士,副教授,《足够智慧的城市》中文译者)

来源丨成都日报

编辑丨赵一航

编审丨郭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