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斌栋:“技术+体制”双维创新是长三角一体化的关键

发布者:陈春常发布时间:2021-12-24浏览次数:24

长三角一体化已迈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区域一体化缘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欧洲关税同盟,旨在推动国家间的协调。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现状,着眼于解决当前问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内涵应该包括经济发展、设施服务、空间体系、环境保护和制度建设五个领域的一体化。其中,核心是经济一体化,即要通过要素自由流动和互通有无,打破行政区经济,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长三角一体化的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打造命运共同体。

  根据区域一体化五个领域合计19个指标构建长三角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得出的相关分析显示,2000年以来长三角一体化指数不断提高,表明长三角一体化正进入高质量的良性发展轨道。具体来说,在经济发展方面,各类商品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打通了企业转移的行政壁垒,创新协同正在有效促进产业分工协作;在设施建设方面,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推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在空间规划方面,《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实施,既完善了规划对接机制,也促进了区域整体结构优化;在环境保护方面,随着区域环保联防联治工作的不断深化,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在制度建设方面,多层次政府合作与多领域治理协同的有序落实为各领域工作的展开提供了体制支撑。在《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导下,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整体趋势不断向好。

 

构建区域一体化的核心是实现经济一体化

  区域一体化任务可以大致分为市场、政府两个层面,其中市场层面一体化是当前我国区域一体化的重点,经济一体化是其中的核心。经济一体化的特征主要表现在要素、商品、企业和产业四个方面:要素自由流动,提高配置效率,尤其是知识与人力资本流动,促进创新;商品互通有无,市场扩大,产生规模效益;企业跨地区经营,加强区域内部的联系,优化配置资源;地区间产业分工协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更高质量的一体化。

  当前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主要问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壁垒导致长三角企业乃至于附着在其上的要素流动存在一定隐性障碍。这里主要是指国有企业。相比之下,民营企业受到的流动障碍要小得多。二是产业同构化程度依然不容忽视。从横向分工来看,各地区追逐价高利大的制造业导致相应产业同构水平不断升高;从纵向垂直分工来看,不乏制造业没有拉开技术层级。

  导致上述两个问题的根源在于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不足。其中,技术创新能力有限是导致产业同构的技术根源。长三角虽然是我国创新能力最强的城市群,但与世界级城市群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商业模式创新多,外观设计多,高技术含量原始创新少,发明专利等核心技术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企业严重不足;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水平有待提升,产学研一体化任重道远,专利有效转化率低,与市场脱节;地区间协同创新仍不充分,创新资源丰富,但布局分散,自成体系,整合度不够,尚未形成“开放、共享、联动”的协同网络。此外,在体制根源方面,由于现有的政治经济体制导向,各地区多侧重于自身的经济利益,从而造成了要素和企业流动的壁垒。

 

双轮驱动,厚植高质量一体化的创新优势

  建议:一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形成高效梯度的产业分工;二是以合作共赢为动力,充分调动一体化的积极性。

  在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方面,一要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政府可以在个别关键技术环节集中资源争取突破,但更多的是要激活企业自身作为主体的创新作用。可以在国有企业改革基础上,大力发挥民营企业在推动地区创新发展方面的关键作用。二要完善科研创新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对不同科研活动实行分类评价,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推广协调发展。强化创新产出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通过实现科研中介机构的企业化运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三要完善市场环境,塑造有利于创新的氛围。减少价高利大行业对企业创新创业投资资本的挤出效应。加强对民营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的扶持与服务。切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厚植创新创业动力。

  在合作共赢方面,要塑造健康的竞合关系,推动实现区域共同富裕,打造命运共同体。当前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最大问题是企业自由流动障碍,背后原因是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利益矛盾。为此,需要创新税收制度安排,让流出地和流入地都获得合理收益,从而使资源和要素流动起来,实现利益配置最优化和最大化,推动长三角各城市专业化分工协作。可以考虑先在实验新区中试行税收创新政策,积累经验,完善措施,待成熟后总结可复制的经验,推广到长三角甚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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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孙斌栋(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东吴智库学术委员会委员)

来源丨新华日报

编辑丨赵一航

编审丨郭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