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晋荣东:近现代名辩研究方法的方法论反思

发布者:学术报告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23浏览次数:22


摘自《社会科学》 20125期,12000


所谓“名辩“,指的是中国古代先秦时期思想家围绕名实、同异、坚白之争等论题及“辩”之用途、方法、原则等问题而展开的研究与争论。近现代名辩研究,以“名辩逻辑化“为主导范式,实质上展开于中国逻辑史研究的框架之下。

具有近代意义的名辩研究最早可追溯到梁启超.梁启超于1904年发表《墨子之论理学》一文。在他看来:“墨子全书,殆无一处不用论理学之法则,至专言其法则之所以成立者,则惟《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非命》、《诸篇》为特详,今引而释之,与泰西治此学者相印证焉。

梁启超论及的《墨辩》研究方法,就是用表述逻辑“大义”的西方逻辑术语来诠释《墨辩》中的“微言”,在《墨辩》用语与西方逻辑术语之间建立对应关系,以此证成《墨辩》在义理上与西方逻辑(主要是传统逻辑)的一致性。经过众多学者的加盟与推动,这种“以(逻辑)新知附益(墨辩)旧学的方法,逐渐从《墨辩》研究扩展至对整个名辩的研究,相应地,“名辩逻辑化”也逐渐被确立为近现代名辩研究的主导范式。

近现代名辩研究最为人诟病的就是“名辩逻辑化”所代表的“据西释中”的研究方法。不少研究者在“吾国固有”的狭隘民族文化心理的影响下,一味热衷于以西方逻辑比附本土名辩,而对二者之间何以相类、相当的问题,往往不作必要的分析论证,或者缺乏充分的严格的分析论证。一些研究者为了证成“名辩逻辑”,甚至在名辩材料与逻辑理论无从相类的情况下,采取曲解逻辑理论的手段以求得两者的同存共荣。

对待“据西释中”不能简单粗暴地一棍子打死,而应作些具体分析。一方面,名辩逻辑化的成绩不容否认,它使传统的名辩研究摆脱了经学的附庸,走上了向中国逻辑史研究;推动了学者们对其义理的阐发;切实有效地在近现代中国传播了诞生于西方的传统逻辑。另一方面,从主观上看,梁启超在《墨子之论理学》中就坦率承认“所论墨子之论理,其能否尽免于牵合附会之诮,盖未敢自信”。因此,尽管他用西方逻辑来诠释、墨辩、时不无牵强附会之处,但他始终强调对照参证应避免简单比附。

名辩研究存在的前述问题,其实是借助逻辑来研究名辩时“重认同、弱求异”倾向的消极表现。所谓重认同、弱求异,是指在研究中强调西方逻辑与本土名辩在问题域、体系、法则等方面的一致,较为忽略两者各自具有的特质及由此产生的差异;在表述上对两者的一致之处有较为全面和具体的说明,而对差异方面的揭示则较为零碎和笼统。

鉴于“名辩逻辑化”的研究范式在处理名辩与逻辑的关系时,重认同、弱求异,崔清田提出应该对名辩进行“历史分析和文化诠释”。所谓历史分析,就是把名辩置于它们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具体历史环境之中,对这一历史时代的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的特点和提出的问题,以及这些因素对思想家提出和创建名辩的影响等,作出具体的分析。所谓文化诠释,就是视名辩为先秦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参照先秦时期的哲学、伦理学、政治学、语言学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思想,以及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对名辩的理论给出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阐释。

这一思想的提出,对于通过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来揭示名辩的多重内涵,避免、名辩逻辑化、存在的简单化倾向,具有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受益于对近现代名辩研究的方法论反思,学者们在对名辩进行了多学科的综合研究中取得了一批积极的成果。不少学者立足名辩自身的问题域而不是传统逻辑的理论框架来重构本土名辩,提出了不同形态的“名辩学”体系,并反对把“名辩学”完全等同于“中国古代逻辑”着眼于语用学同语言学、逻辑学和哲学的密切联系,以及名辩自身所涉语用学问题,有学者致力于勾勒中国语用学思想的发展脉络,建构其理论框架,对于把握名辩的多重内涵不无益处。为了把握中国古代“名”之本性,避免把“名”简单比附为传统逻辑的“概念”,有学者从符号学角度对“名”的本质进行辨析,尝试重构中国名学的体系;还有学者着重从政治思想史的角度对名辩,尤其是先秦有关“名”的学说,进行了重新阐释。有鉴于知性层面上语言分析和逻辑与科学精神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也有学者尝试把名辩视为先秦子学中独具科学气质的文脉来加以研究。还有学者从汉语史研究的角度深入研究了名辩的代表性文本《墨经》,对百年来训诂考证和义理研究的成果予以综合创新,编撰出版了《墨经辞典》,代表了综合研究名辩多重内涵的一种新尝试。

“名辩逻辑化”视逻辑为名辩研究的唯一工具或主导范式固不足取,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要彻底否定逻辑的视角是名辩研究的一个合法进路。

在当代名辩研究中,已有不少学者运用现代逻辑来研究名辩,并取得了颇为引人瞩目的成果。例如,莫绍揆、沈有鼎等都曾运用数理逻辑对《墨辩》基本概念及其体系进行了分析和整理,使《墨辩》的思想得到了更为清楚的解释和展现。张家龙则指出,中国名辩学既包括属于形式逻辑的内容,也有属于非形式逻辑的部分,而对于前者就应当采用现代逻辑的方法来研究。惟其如此,才能深刻认识古代逻辑的成果所表露的当代成果的征兆并对其做出科学的解释,也才能澄清对古代逻辑成果的种种误解,并对其成就与缺陷做出科学的评价。张清宇也认为,“要澄清、理解、阐明历史上的逻辑思想,使其中有价值的东西发扬广大,光靠传统逻辑是肯定不够用的,甚至加上语义分析等方面提供的逻辑工具”。李约瑟曾主张,处于名辩思潮核心的名家与后期墨家“曾试图奠定可以建立起自然科学世界来的那些基础、关于他们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或许是他们显示出一种明显无误的辩证逻辑而非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的倾向。”他进一步指出,当希腊人和印度人很早就仔细地考虑形式逻辑的时候,中国人则一直倾向于发展辩证逻辑。李约瑟的这一论点引起了我国辩证逻辑研究的先驱者冯契的高度重视。

逻辑工具的多元运用也包括从非形式逻辑或论辩理论的角度来阐明名辩包含的逻辑思想。非形式逻辑在研究实际推理与论证时,往往将其置于对话或论辩的情景中加以分析,突出的是推理与论证的实践本质。《墨辩》强调“辩,争彼也”,即主体间围绕针对同一对象而形成的两个彼此否定的意见所展开的言谈论辩;将论辩的功能归结为“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表明后期墨家注意到主体间的言谈论辩不仅有助于区别真假、判定对错,而且对于处置利害、协调行动也有积极的意义。因此,正是这种在研究眼界(将推理与论证置于对话或论辩的情景中加以考察)和目的(干预社会现实和日常生活)上的类似,为我们从非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研究名辩所包含的非形式逻辑思想提供了可能。

要进一步推动名辩研究,就不能局限于去研究名辩已经明确言及的有关推理研究的资料,而应该从名辩理论与名辩实践两个层面同时加以推进。

所谓名辩理论,与中国古代对于推理和论证的研究有关,主要是指立足于逻辑科学的当代发展,去整理、分析、重构和发展本土名辩已经明确言及了的有关推理和论证的研究,尽管这些研究很可能仅仅是存在于名辩文本中的一些零散的、不系统的思想。近现代以来的名辩研究主要从事的就是这方面的工作。

所谓名辩实践,则跟中国古代对推理和论证的运用有关,更为具体地说,跟卷入名辩思潮的思想家们在提出主张、质疑他人和回应批评时所实际运用的推理和论证有关。对名辩实践的研究,就是研究名辩思想家们的论辩实践,研究那些被名辩思想家们实际运用但在当时又未能进入理论反思层面的推理和论证。这种研究可以是描述性的(刻画这些推理和论证的结构等),也可以是规范性的(评价这些推理和论证的品质等)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莫斌摘)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2年第10期(第49-51页)作者:晋荣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