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学校召开第十四次党代会和深入推进卓越育人、卓越学术的关键之年。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扎实开展理论 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学校高质量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学习要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认识和领会我国发展面21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学校改革发展各方面,体现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和安排好今后工作之中。
2.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监委、教育部党组、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上海市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3.深入学习领会全国两会等中央和上海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时跟进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有关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等,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2023年全国两会和上海市两会精神,立足自身发展,深刻理解其中蕴涵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工作成就的总结以及2023年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和任务举措,主动对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扎实行动和实际成效。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战略意义,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教育与国家、与时代、与世界、与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强连接、真融入、真推动”。持续推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围绕卓越育人和卓越学术,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增强动力和活力。
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推进“大思政课”、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原创性知识体系。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全力打造高质量教师队伍。
6.深入学习掌握与学校改革发展实践密切相关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实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会贯通地学习领会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其他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领悟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的精神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凝心聚力、引航护驾。持续深入学习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各方面知识。
7.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要根据学校实际及时组织安排学习,确保学习实效。
三、学习形式
1.集体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2.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24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3.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教学科研一线、深入师生员工,走向基层、走向社会,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开展实地现场学习,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4.联组学习。鼓励支持全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与兄弟高校、党校学会、科研院所、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红色纪念场馆、中小学校等校内外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积极开展有理论思考深度、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推动需要的联组学习,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1.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华东师范大学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华师委〔2017〕55号)规定,明确主体责任,将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实施办法(试行)》(华师委〔2021〕14号)贯彻执行,由各院系级党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教职工参加政治理25论学习的情况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2.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全年组织安排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院系级党组织中心组成员除按要求参加校级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外,原则上每季度自行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至少安排1次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周三下午(假期除外)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8次。要健全学习档案,做好出勤和学习记录。
3.理论学习要紧密结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转化为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4.院系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经所在院系级党组织审定后施行,并于3月17日(星期五)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xcbll@admin.ecnu.edu.cn)备案。
附件:
关于2023年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