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文化中心(思群堂)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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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礼堂由我校影视文化中心和宣传部负责管理,具体包括礼堂的调配使用、日常管理、设施维护。

2.礼堂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学校或各学院组织的大型会议、学术讲座、文娱活动以及经学校批准的其他活动。

3.申请礼堂开展活动必须坚持活动主题积极向上的原则,严禁从事违法违纪相关活动。

4.礼堂使用遵循校内活动优先,同时兼顾校外活动的原则,并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5.礼堂使用一律凭《思群堂使用申请表》进行预定,不接受口头或者电话预定。

6.礼堂使用单位(或部门)需提前(时间、一周、十天、十五天)向影视文化中心和校宣传部递交申请表,经申请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盖章后,交影视文化中心和宣传部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7.使用单位(或部门)需确定活动负责人来负责活动的安排、管理和协调工作。

8.使用单位(或部门)不得在大礼堂进行与申请事由不相符的活动,否则影视文化中心和宣传部有权终止其使用权。

9.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发生变更,务必及时向影视文化中心和宣传部报备。未经审批擅自更改的,影视文化中心和宣传部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或终止活动。

10. 使用单位(或部门)需提前做好相关的协调和安保工作,维护礼堂秩序和安全,凡是不达安全防护要求的,影视文化中心和宣传部有权禁止使用礼堂。

11. 使用单位(或部门)需遵守礼堂使用文明守则,爱护礼堂内部设施,维护礼堂环境卫生。

12.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或部门)必须配合礼堂管理人员做好设施还原、验收交接、卫生清理等善后工作,如发现相关设施损坏需要照价赔偿。

13.活动结束当日,使用单位(或部门)需结清相关使用费用。如果出现超时情况,需加收超时费,超过15分钟按半小时计算。

14. 礼堂不负责使用单位、部门或个人物品的保管,如有遗失破损由单位、部门或个人承担。

15. 影视文化中心联系电话:86-21-54344718 62232216 62232806


思群堂使用注意事项.docx                                                                           影视文化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