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术报告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2-25浏览次数:41

  

各院(系)、各单位:
2010年,我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建设活动,广泛开展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涌现了许多好人好事,推动了学校事业全面发展。为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度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2010年度内全校各单位涌现出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一)世博期间在管理、服务、宣传及志愿者服务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二)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文明岗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三)发扬文明新风、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敬老扶幼、助困济难,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事迹突出的;
(六)在支持、理解、参与市重大活动中事迹突出的;
(七)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八)体现科技、教育特点和时代特征,在其他方面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各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1-2件好人好事报校党委宣传部。上报材料分为个人和集体。推荐时须交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文字力求朴实、简练。事迹书面材料,请于2011年3月4日前送交党委宣传部,同时请将事迹材料电子稿件发至:E-mail:ecnuxcb@admin.ecnu.edu.cn,申报表电子版可至校主页公告栏下载。
(二)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委会进行评选。
三、表彰和奖励
学校将举行全校宣传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全校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学校新闻媒体将进行大力宣传。
联系电话: 62232216、54344794;
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915室、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中楼101室。
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