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王可园:非公有制经济——从“允许”到“鼓励”

发布者:学术报告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23浏览次数:28

 近来,网络上出现否定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言论,明显与党对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相违背,也抹杀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的巨大贡献。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定位的发展变化,厘清其中的内在逻辑,对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这一重要论述,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打开了闸门。
  在实践发展的基础上,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党的十五大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肯定非公有制经济在新时代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总的来看,改革开放4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经历了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的转变。

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前提

  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和政策也由“允许”发展到“鼓励、支持和引导”,其背后的逻辑在于:
  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4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发展变化,首要的、根本的原因在于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发展壮大,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
  截至2017年9月,我国实有私营企业2607.29万户、注册资本165.38万亿元,分别占企业总量的89.7%和60.3%。从就业来看,到2016年,城乡私营企业的就业人数达到17997万,城乡个体经济就业人数达12862万。
  应当说,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这种积极作用,正是改革开放4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如果说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是地位发展变化的实践基础,那么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理论创新就是思想前提。
  改革开放以前,囿于“经典社会主义体制”的落后观念,曾经过于强调所有制上的公有,结果造成社会生产的萎缩。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冲破旧的思想观念束缚,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来评判所有制结构的优劣,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从而在理论上扫除了束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这种理论上的创新和认识上的深化,正是改革开放4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发展变化的思想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这意味着,我们的中心任务仍然是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立足于此,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必然需要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由此可见,一切与此相悖的论调都是错误的、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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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可园(我校政治学系)

来源|解放日报

编辑|吴潇岚